健康的文官系統是國家施政的基礎,讓認真優秀的公務員出頭、讓懶散推諉的被淘汰,都有賴於有效的考績制度。
目前,基層公務員面臨了嚴重的「勞逸不均、考績不公」。年年75%甲等的比例、丙等卻一直只有0.2%,根本失去了考績管理的功能。
更離譜的是:簡任高官考績甲等比例高達93-96%,遠高於基層公務員,真的是高官表現比較好嗎?還是系統性的長期不公?
我請考試院盡快提出考績法修正,好的不只給「甲等」,應該要設置「優等」;相對地,員額評鑑與不適任者淘汰機制,都必須落實。
解決「勞逸不均」與「基層過勞」,政府責無旁貸!
這個腐敗的考績制度,已經到了不趕快改革不行的地步。